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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蜂窝物联网领域,公司高集成度WiFi芯片已通过美的集团严苛的供应链质量测试,打破了美的集团以往仅向国际巨头采购中高端非蜂窝物联网芯片的局面。除WiFi产品外,公司还拥有基于LoRa、蓝牙技术的多种高性能非蜂窝物联网芯片,及基于北斗导航(BDS)/GPS/Glonass/Galileo技术的全球定位导航芯片。
公司的蜂窝、非蜂窝产品可全面覆盖智能物联网市场各类传输距离的应用场景,公司已成为极少数覆盖多制式蜂窝、多协议非蜂窝的芯片企业之一。公司的各类产品已开始实现逐步更新换代以及推出不同通信制式的组合产品,以更加优异的性能、更加契合客户需求的功能持续快速开拓市场。
根据TSR公布的统计及预测数据,除了智能手机,2021年后,5G物联网也已经开始明显的增长及出货。目前无论从5G的基站数量还是用户数,中国均已成为了全球第一,这有赖于中国对于5G的政策支持以及国内对于5G不断提升的市场需求。据GSMA发布的年度报告《2022中国移动经济发展》显示,中国5G市场持续发展,预计到2025年,中国5G连接总数将从2021年的4.88亿增至8.92亿,超过半数的移动连接将使用5G。据TDIA发布的《5G产业和市场发展报告》显示,2022年第四季度,全球新增5G连接用户1.1亿;在2022年底,全球5G用户总数超过10.1亿,其中,中国5G用户数超过5.6亿。由此可见,中国5G将会迎来发展高峰。
从数量级上看,目前大多数5G连接仍主要集中在消费级智能手机和固定无线G融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多项技术已经成为了趋势,5G在物联网上的应用方兴未艾,进而推动了交通、医疗、传统制造等传统行业向智能化、无线G已形成规模化效应,其技术日益成熟,5G的移动通信标准也随之不断的演进。R15是5G作为起点的基础性市场应用版本,而R16标准是5G扩展更大规模应用的新的里程碑。R16标准除了引入了重要的节能功能外,还对R15进行了增强,实现了从“能用”到“好用”,R16增加了改进网络切片、改善汽车通讯(V2X)、增强超可靠低延迟通信(eURLLC)、改进定位信息、接入回程(IAB)、内置物联网服务等一系列项目,尤其是其面向未来工业和消费级应用场景的效率或体验都将得到显著提升,从而线G产品从手机应用为主扩展到更广阔的工业级应用和车载应用上。
作为蜂窝物联网的重要演进,5G RedCap在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场景方面不断的完善,其在带宽,吞吐率方面低于eMBB,但是远高于LPWA;而在功耗和成本方面高于LPWA,但又远低于eMBB。因此RedCap在穿戴及物联网领域将会有广泛的应用。
基于市场节奏,公司正在研发的高质量R16及RedCap国产芯片,能够把握5G技术制高点,符合国家宏观战略政策,可以在缩小中国与境外竞争对手产品差距的同时极大缓解国内厂家对外来芯片的依赖,有助于形成良好的5G生态环境。
目前,全球2G/3G正在逐步退网,5G发展迅猛。未来4G全面转向5G是其必然,但4G网络作为全业务、广覆盖的基础型精品网络的存在将使这个演进的过程变的很长,有专家预测这一过程将会超过10年。4G到5G冗长的过渡罅隙为4G产品提供了生存土壤。2G/3G的加速退网将驱使4G在手机市场、蜂窝物联网市场、智能穿戴市场带来更多的增量机会,同时激发出4G持续旺盛的市场需求。
WiFi具备覆盖范围广、传输速度快等特点,已成为最重要的室内通信技术,在全球范围内承载了超过一半的数据流量。随着WiFi连接技术的日益进步,WiFi6已能提供高达10Gbps的最大传输速度和20ms的低延时,终端功耗也得到了大幅的优化。WiFi高速数传芯片显现了其在新型高速率、高吞吐量应用场景的适用性,成为消费市场及工业领域无线网络连接的核心器件。
随着无线传输技术的日益进步以及我国消费升级趋势的来袭,智能语音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芯片作为智能语音设备的核心部件也迎来快速增长阶段。相对于经典蓝牙,低功耗蓝牙有传输远、功耗低、延迟低等优势。BLE设备能够能通过点对点、广播、Mesh组网与其他设备相连,因此蓝牙BLE已不单单满足人/设备之间无线互联的功能,它正逐渐演变成可听、可感知、适应万物互联的物联网时代的底层技术。
随着最新的北斗三号全球导航定位系统的建设完成,更新的技术、更优的信号、更高的精度为北斗系统应用性能和功能带来了全面的升级,基于北斗三号系统的产业链进入了发展的关键期。新一代北斗定位芯片通过与GNSS多系统导航信号的兼容,例如GPS,GLONASS,Galileo等,可以获得更丰富的数据信息,并提供更准确的定位和导航服务。此外北斗三号还适用于导航和移动数据通信融合应用,实现通导一体,促进万物智联精准协同。
IDC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智能网联汽车出货量将达到约7620万辆,2020年-2024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14.5%。IDC预测,到2024年,全球出货的新车中超过71%将搭载智能网联系统,市场将趋于成熟。据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公布的《2020-2026年中国车联网行业市场发展现状研究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统计数据显示:全球车联网市场规模将在2019-2022年GAGR达到21.0%。而中国车联网市场规模不仅在全球市场占比提升,同时发展速度也快于全球整体水平,三年CAGR高达30.4%。推测2030年单车网联成本在350美元左右(包括车载芯片模组、车载终端、车载网络及必要的基础软件和功能软件)。保守推测十年间国内网联汽车产业规模将达到539亿美元。现代化强国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带动了汽车新四化发展提速,进而促进了车联网产业蓬勃发展,智能网联技术顺势兴起,例如无线信息盒T-Box、中控显示、电池管理系统BMS等车载中央网关对通讯类芯片的需求将会持续增长。互联网及通讯的快速发展,也为车联网行业注入了新的动力。1/2G时代通信满足紧急呼叫功能;3G网络推出后,与CAN相连后基于网络能收集车辆运行参数,保证车辆召回等基本措施,开启真正的车联网时代;现在利用3/4G的网络提供新娱乐的服务,比如导航、大数据分析等等vpn 连接 保存密码。随着5G发展,车联网将依靠5G高速率低时延的技术特性与互联网进行无线连接,达到未来智能汽车、自动驾驶、智能交通运输系统等应用。
未来几年,中国车联网市场规模会保持高速增长,但车联网产业链条长,产业角色丰富。中美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汽车制造商在不断上升的需求下,车联网呈现国产替代大趋势。
根据IDC最新数据显示,可穿戴设备市场在2022年经历了首次收缩后,2023年将是复苏的一年。2023年全球出货量预计将达到4.427亿部,同比增长6.3%。全球出货量预计将在2027年达到6.445亿部,复合年增长率(CAGR)为5.4%,增长将持续很久。未来几年,随着市场逐渐成熟和技术的不断革新,可穿戴设备市场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可穿戴设备种类繁多,从手环、手表等常见智能可穿戴设备到智能服装、书包、鞋袜等各类非主流产品形态,形式多样。大多数智能可穿戴设备依托移动终端来进行数据接收和分析,具有高性能、低功耗特点。目前智能可穿戴设备与终端的通信大部分是基于WLAN、蓝牙、RFID等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未来还会进一步通过4G/5G等广域蜂窝通信技术进行连接。随着终端用户体验要求增高,尤其体现在移动App、智能分析大数据云平台、通话等功能的高质量实现上,对蜂窝移动通讯芯片的依赖度也越来越高。
我国测量测绘市场成熟度较高,“一带一路”及新基建政策将进一步拉动测量测绘市场规模的增长。导航定位技术可运用于地籍测量、矿物测量、海洋测量、基础设施监控、建筑测量5大测量测绘重点场景。搭载高精度导航芯片的航测无人机,可以实现测量飞行路线的精准控制,具备快速高效、机动灵活、成本低等优势,全面提升航测效率和精度,降低了作业难度和成本。德国无人机研究公司Drone Industry Insights发布的《2020-2025年无人机市场报告》显示,预计到2025年,全球无人机市场规模将达到428亿美元。
万物互联时代下,各类互联网业务蓬勃兴起,互联网流量及数据迎来高速增长期。我国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由2016年的93.8亿GB增长至2021年的2216亿GB,复合年均增长率达88.22%。2022年,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2618亿GB,比上年增长18.1%。数据规模爆发对数据的传输、交换、处理、存储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在传输和交换方面带动了包括路由器在内的网络设备的市场需求。根据IDC数据,预计2024年中国路由器市场规模将达到46.5亿美元。⑤电视机顶盒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智能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带来了以智能电视和IPTV机顶盒及OTT盒子为代表的电视机顶盒的快速普及。电视成为联网的智能终端,让用户可直接通过互联网来观看视频内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预计2025年全球IPTV/OTT机顶盒市场出货量将达4.3亿台。市场观察公司(Gobal Market Insights)的预测报告显示,到2028年全球电视机顶盒市场规模将达到200亿美元。随着未来智能家居全面普及,电视机顶盒作为消费者家庭影音娱乐的重要设备,能够与其他智能家居设备相连接,将应用场景从家庭娱乐扩展到视频、办公、教育、健身等场景,因此具备巨大的发展潜力。
据StaTIsta统计,全球智能安防市场的CAGR保持在15%以上,到2025年有望突破300亿美元。相比欧美、日韩等国家,中国智能安防产品普及率不高,但潜在的市场空间巨大。近年来,随着5G、大数据、AI的发展,以及智慧城市的政策助推下,中国智慧安防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此外,泛安防行业快速兴起,智能门铃、智能门禁、智能门锁、打猎相机、执法仪、视频会议、行车记录仪、运动相机、航拍等领域与安防技术路线高度重合,应用场景特征明显,目前也是各大安防厂商布局的领域。在软件上支持快速启动以满足低功耗场景的需求,同时连接上除了传统的以太网,新型的无线连接需求也在增加,比如支持wifi6、5G的接入方式等。
相较于传统蓝牙音箱来说,智能音箱较短的延迟时间、较快的传输速率以及较高的音频指标能够带给用户更佳的使用体验。在不断的功能优化下,智能音箱将融合语音交互、内容服务、互联网服务和智能家居控制等功能,成为智能家居的重要入口。从中国市场来看,智能音箱的普及率不高,远低于欧美等国家,市场空间广阔。据《中国智能音箱零售市场月度追踪》报告预计,2023 年,中国智能音箱市场销量将达到2715万台。随着产品向品牌化、高端化升级,产业链的利润空间也将扩大。
随着传感、通信、平台等物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传统的资产管理措施逐渐被智慧的资产管理手段所替代。物联网跟踪系统使用定位器和资产管理软件来自动跟踪资产。资产追踪定位成为了市场增长点,据QYResearch的统计及预测,2021年全球定位系统市场销售额为433亿美元,预计2028年将达到893亿美元,资产追踪定位存在巨大市场空间。目前资产追踪定位在工业级、消费级上的应用已十分广泛,涉及到人物追踪、车载定位、物流跟踪、搜索救援、物体追踪、轨迹捕获等各类场景。蓬勃发展的定位器市场未来将孕育出越来越多的新兴应用,定位器的需求也会与日俱增。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0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2亿元,亏损收窄,收窄幅度为57.33%。具体经营情况分析详见本章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不符合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62,160.6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母公司当前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因此2022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翱捷科技”)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预计单日余额不超过23亿元。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只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本议案项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为非银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券商收益凭证等。
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公司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业务,确保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捷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失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1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3.0089万股,发行价格为164.5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72.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4,643.2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46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相关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募投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相关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失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失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5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7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翱捷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3.0089万股,发行价格为164.5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72.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629.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4,643.20万元,超募资金为416,643.2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46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为本次的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16,643.2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4,9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翱捷科技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忠方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并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上就拟提交股东大会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需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本次监事会会议就拟提交股东大会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线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本次监事会会议就拟提交股东大会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普华永道中天自2015年起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其融资问题,支持其良性发展。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公司对于该议案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5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王林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的任职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4日《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6号文),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830,08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722,844.06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月10日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46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实际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336,290,837.22元(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09,722,527.98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568,309.24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6,546,432,006.84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本公司于2022年1月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便于募投项目实施,本公司于2022年1月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子公司翱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子公司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宁波银行上海张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22,031.8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1,549.2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2022年1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授权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的起12个月。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4,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157,933,135.83元,本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捷智能”),为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翱捷股份”)全资子公司。
● 公司拟为翱捷智能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最高金额不超过5亿元,最终以翱捷智能实际申请的授信额度以及公司、翱捷智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截止2023年4月27日,公司为翱捷智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000.00元。
● 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经营情况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经营情况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贷款等)、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
同时,基于上述综合授信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可以在不超过5亿元总额度的范围内,对债权人(贷款银行)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为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